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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協公告通知 |
中評社北京12月15日電/14日,在中國足協發布了港澳台球員轉會新規後,新華社記者第一時間採訪了足協相關人士。據介紹,這一新政出台,是與國際足聯相關規定接軌的,同時也是為了維護中國足球職業聯賽的正常秩序。
新華網報道,根據新規,自明年元旦起,港澳台球員在轉入中超中甲等俱樂部時,要占用俱樂部的名額,不再是舊規定下的內援名額,而是亞洲外援名額。當然,這裡所說的外援,只是在會籍層面上的區分。
足協相關人士在專訪中說,中國足協與港澳台地區的足協,都是國際足聯200多個會員協會中的會員。按照FIFA會員協會之間的轉會規定,“我們都要執行國際足聯關於會內和會外的轉會規定”,要和國際足聯接軌。在這一新規下,準確來說,球員身份應該是會籍層面上所謂的“外援”,並不牽扯其他層面,只是足球行業裡會內會外的轉會。
根據外援名額的現行規定,中超聯賽的外援政策依然實施“4+1”,即一個俱樂部除了最多有四名外援之外,還可以有一名亞洲外援;但一場比賽最多只能派上“3+1”的外援。按照14日的新規,港澳台球員未來在加盟中超俱樂部時,將被納入“4+1”的範疇。
據悉,近幾個賽季,在外援名額相對更少的中甲聯賽裡,一些俱樂部不斷引進中國香港的一些歸化球員,他們中不少是來自非洲的球員,身體素質要好於本土球員,但按照舊的規定,他們只占用內援名額。這樣,一些急功近利的俱樂部,在這個基礎上,如再用滿外援名額,一支球隊可以達到外援占一半的局面,擾亂了聯賽的正常競爭。
足協相關人士說,這次新規,除了接軌國際足聯外,也是要堵上政策方面的漏洞,免得引發轉會市場混亂,以保護職業聯賽的正常秩序和公平競爭。但同時,新規並不影響港澳台球員的正常轉會,只要是高水平、有競爭力的球員,依舊能吸引內地的職業俱樂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