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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中國海警船配有艦炮。 |
中評社北京12月24日電/在12月23日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提問稱,日本政府稱,昨天在釣魚島附近巡航的中方船只首次裝備了“武器”,日方對此表示擔憂。外交部回應稱,中方海警船在釣魚島附近海域巡航無可非議。中國海警船裝備為標準配置,與各國實踐並無不同。
問:昨天,美國國務院對中國《反恐怖主義法》草案表示關切,稱該法將影響美對華貿易和投資,也會使中國的言論和宗教自由受到限制。該法案還要求外國企業,特別是科技公司向中方提供關鍵數據,外國企業是否有理由對此感到擔憂?
答:恐怖主義已成為影響世界和平與發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類的共同敵人。當前,針對中國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發頻發態勢,對中國的國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中國是法治國家。制定《反恐怖主義法》是完善國家法治建設、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方略的要求,也是依法防範和打擊恐怖主義的現實需要,體現了中國作為一個負責任大國的國際責任,是十分必要的。
我想指出的是,有效的反恐措施同尊重和保障人權相輔相成。中國政府高度重視處理好反恐與人權保障之間的平衡,會強化執法規範,切實保障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我們要求美方停止無端指責。
隨著信息技術發展,網絡也越來越多地被恐怖分子用作組織、策劃和實施恐怖犯罪活動的主要工具,迫切需要通過強化有關制度措施,防範和打擊利用網絡空間進行的恐怖犯罪活動。包括美國在內的一些國家出於反恐需要,在相關立法中規定了網絡運營商和服務商的協助義務。比如,美國在《通信協助執法法》等相關法律中,明確要求有關企業為執法人員實施合法監聽等提供協助,並對加密處理的通信提供解密支持。
中國的《反恐怖主義法》草案中,規定了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當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防範、調查恐怖活動提供技術接口和解密等技術支持,是完全合理的。這一規定不會限制企業的合法經營活動,也不存在留“後門”問題,不會侵犯企業知識產權或者公民網絡言論自由。希望美方尊重中方正常的立法活動,不要搞“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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