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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資料) |
中評社北京4月12日電/前不久,北京下發了《北京市貫徹〈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實施辦法》,提出進一步完善從嚴管理幹部隊伍制度體系,及時將銳意改革的幹部大膽使用起來。值得注意的是,北京通過進一步明確到齡免職(退休)、辭職、健康原因調整等要求,為因家庭困難、負擔重、身體不適應等不願繼續擔任領導職務的,提供了“自然下”“自願下”的渠道,從而推動形成幹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良性氛圍。
長期以來,各地在“上”方面創新不少,在“下”方面卻鮮有有益探索。對不少領導幹部來說,只要取得一定政績,並且“不犯事”,多半能夠順著“階梯”一步步往上走。然而,一旦“上去”之後,想要正常“下來”可就沒那麼容易了。
生活中,我們常聽到某些領導幹部因為貪腐或為官“亂為”而被“拿下”的消息。然而,卻很少有領導幹部“沒出事”就“自然下”的情況。即便偶爾出現一兩個這樣的幹部,坊間也往往議論紛紛:“他肯定是‘出問題了’,‘下’就是一種組織處理”“他一定是‘撈’夠了,所以趕緊拍屁股走人”……坊間的猜疑與困惑,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前領導幹部在“下”的過程中所面對的現實困境。其實,幹部“下”的阻力還遠不止這些。有的幹部走上新的領導崗位後,因經驗欠缺或能力不足而難當重任,但又不想“主動下”,似乎“‘下’了就沒臉見人了”;也有的幹部明明身體抱恙不宜擔任領導職務,卻一直“苦苦撐著”,擔心“‘下’了就沒法再‘上’了”;還有的幹部想著“下”了就會門庭冷落甚至遭人輕視,猶豫之間就一時斷了“下”的念頭。此外,幹部人事制度上對“下”的不明確、不規範、難保障,也讓一些鼓起勇氣想“下”的幹部打起了“退堂鼓”……凡此種種,無疑都增加了領導幹部“下”的難度。
其實,從根本上說,從政為官只是諸多職業選擇中的一種。既然如此,領導幹部也就享有“自然下”“主動下”的權利,也就可以在程序規範的前提下選擇離開領導崗位。對於領導幹部正常的“下”,人們不必大驚小怪,完全可以平常心視之,摒棄那種“‘下’的幹部不是貪官就是壞蛋”的過時想法,破除“幹部‘上榮下恥’”的陳舊思維,營造幹部“能下”的良性輿論氛圍。一定意義上說,這種健康的輿論氛圍,不啻一副“能下”的“梯子”。
心態一變天地寬。領導幹部也要積極轉變心態,跳出“官本位”桎梏,突破“不到年齡不能下,不犯錯誤下不了”的傳統思維,樹立“無功便是過,平庸便是錯”的為政觀念,從內心深處接受並支持“能上能下”制度。對於能力不足或身體有恙的領導幹部來說,“下”則為其提供了難得的“調整期”,可以趁機補齊短板、調適身心。而對於那些並不適合入仕為官、從政鮮有政績的幹部來說,不妨順勢而“下”,趁早找准個人興趣點,實現人生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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