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母大都是為源於艦隊作戰理念的具體任務而建造。因此,把不同國家的航母作為在戰鬥中相遇的軍艦進行對比是不正確的,畢竟它們將要在成分各異的集群中行動。即使航母出現在敵對集群中,負責的任務也不相同。有的充當打擊主力,有的則為編隊行動提供保障。因此,我們只能從完成任務的能力方面對各國航母加以對比。
戰後經驗表明,航母被積極用於各種規模的武裝衝突和局部戰爭中。它們也將是相互對抗的海軍集群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在作出對比時,必須考慮航母的兩種使用方案:在對海軍實力弱小敵人的局部衝突中和大規模戰爭中。
在這兩種方案中,上述3艘航母都將參與執行如下主要任務:消滅敵方突擊和多用途航母集群、摧毀大型水面艦群、打擊潛艇、回應空中打擊、攻擊地面設施。我們也將根據這些任務進行比較。
在對弱敵的局部戰爭中,這些任務的重要性權重系數如下:摧毀水面艦艇集群——0.1,消滅潛艇——0.05,回擊敵方空中襲擊——0.3,打擊地面設施——0.55。
在大規模戰爭中,上述任務對不同航母的重要性權重系數也不同。對“庫茲涅佐夫海軍元帥”號來說,摧毀突擊和多功能航母集群為0.15,水面艦只為0.15,潛艇為0.25,回應空中打擊占0.35,打擊地面設施為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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