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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為《向琉球藩轄內久米島等五島頒發國旗及律令的文書》原件,來源於日本外交史料館所藏《琉球關係雑件/伊地知在琉中書類》中。 |
中評社香港5月22日電(作者 李理)5月12日,日本政府公布了一份報告,其中包括約670份關於釣魚島(日本稱尖閣列島)及日韓爭議島嶼獨島(日本稱竹島)的“新史料”。日本稱這些史料“佐證了日本對相關島嶼擁有主權的合法性”。此次公布的關於釣魚島的史料中,包括清朝18世紀中期“未將釣魚島列入領土範圍”的官方地圖,以及琉球王族1819年登陸釣魚島群島中久場島(史載稱“魚根久場島”)的文字記述。日本政府利用民眾對史料的不了解,又開始了彌天大謊。
日本方面曾強高,釣魚島與琉球的關係,最早起始於1873年,證據資料為收錄於“勵志出版社”與“刀水書房”聯合出版的《釣魚台群島(尖閣諸島)問題研究資料匯編》中的《向琉球藩轄內久米島等五島頒發國旗及律令的文書》。
筆者在日本外交史料館找到其原件,其內容為日本明治政府在1872年10月單方面設立琉球藩後,於次年(1873年)3月6日,派外務省六等出仕伊地知貞馨,自行向琉球政府轄內久米島等五島,頒發日本國旗及律令書,其內容如下:
琉球藩:無奈海中孤島,境界尚有不明之處,難以預料外國卒取之虞。此次,授與你藩大國旗七面,自日出至日落,高懸於久米、宮古、石垣、入表、與那國五島官署。此次交付與你為新制國旗,日後破損以藩費修繕。
而琉球藩於同年(1873年)4月14日,向伊地知貞馨匯報:“懸掛於本職管轄內久米島及另外四島之國旗大旗一面、中旗六面,連同文書已順利交付完畢。”
從上份資料的內容分析來看,明治新政府要求琉球將日本國旗所懸掛之五島,為“久米、宮古、石垣、入表、與那國”,而這五島本為琉球之附屬,其中的所謂的“久米島”與“粟國島、慶良間島、渡名喜島”構成一個島群,本為琉球三十六島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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