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新中國成立以來,我軍曾經頒授過哪些勛章?
答:頒授勛章是我軍一項重要的榮譽激勵制度。新中國成立以來,我軍曾兩次組織大規模授勛活動。1955年,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勛章獎章條例》,對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抗日戰爭時期和解放戰爭時期的人民軍隊有功人員,分別頒授了八一勛章和獎章、獨立自由勛章和獎章、解放勛章和獎章。1988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關於批准中央軍委《關於授予軍隊離休幹部中國人民解放軍功勛榮譽章的規定》的決定,對軍隊離休幹部分別授予紅星功勛榮譽章、獨立功勛榮譽章、勝利功勛榮譽章。這兩次大規模授勛活動,極大增強了國家凝聚力和民族自豪感,激發了全國各族人民保衛祖國、建設祖國的積極性創造性。這些勛章、獎章和功勛榮譽章,每一枚都記錄著中國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偉大征程中的重要歷史時刻,見證著我黨我軍從勝利走向勝利的光輝歷程,濃縮著無數革命先輩為建立新中國犧牲奮鬥的英雄事跡。為這些革命先輩頒發勛章、獎章和功勛榮譽章,代表著黨、國家、軍隊的高度褒獎和充分肯定,他們的豐功偉績永載史册、不朽英名永世長存,我們將永遠銘記和崇敬。
問:“八一勛章”一般多長時間頒授一次?今年頒授幾人?
答:《意見》明確,“八一勛章”一般每五年授予一次。根據中央軍委批准的評選頒授方案,今年頒授10人左右。
問:今年“八一勛章”的提名範圍是怎麼界定的?
答:《意見》明確,“八一勛章”可追授給勛章設立後去世的人。該《意見》於2015年12月25日印發,此前去世的不再追授。根據中央軍委批准的評選頒授方案,今年“八一勛章”提名範圍為: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現役官兵、文職人員、職工,公安現役部隊官兵,部隊管理的老同志,2015年12月25日之後去世的可以追授。已獲得1955年國家確定頒授的勛章獎章和1988年軍隊確定頒授的功勛榮譽章的老同志,黨、國家、軍隊對他們的功勛業績已給予褒獎和肯定,未列入這次提名範圍。
問:“八一勛章”頒授對象應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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