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是信息(含電磁、網絡)戰。保護己方信息,打擊破壞敵方信息,首先取得制信息權,是取得制空權、制海權的前提和保證。電磁脈衝武器(炸彈)、碳纖維炸彈是必備武器。台軍“衡山”、“陸資”、“大成”、“強網”等指揮系統和互聯網、各局域功能網以及輸電線網是主要打擊目標,戰前戰中斷網、斷電是必須的。還有更有效的技術手段,可以讓台灣暫時變成一個神經錯亂的精神病,台軍變成四肢癱瘓的植物人。因為保密原因,這些手段暫且不談。當然,戰爭全過程都有我偵察、通信、遙感、定位等衛星和長航時無人機實施空天保障,確保我指揮暢通,破壞台軍信息系統。總之,我東部戰區有關技術部門年年受到軍委表彰,可以推斷他們的信息戰能力有多強。
第五是特種作戰。我軍每個戰區都有特戰旅,集中到台灣作戰,正是練手的好機會。特種作戰任務,首先是斬首行動,當鑽地彈和混凝土爆破彈未完成斬首任務時,由特戰分隊完成。其次是先遣行動,在火力準備之時或之前,趁亂先行潛入重要目標附近,如各級指揮機構、重要技術陣地、機場、港口、電視台、電台,適時加以控制,爾後引導主力部隊進入。再次是向地對地導彈、遠程火箭炮、各軍種航空兵、艦炮等支援火力指示目標和校正偏差,評估毀傷效果。
試舉一例。為打擊位於台北大直地區的台軍最高指揮部衡山(圓山)等指揮機構,我特戰部隊在火力準備時,通過滲透、傘降、機降占領松山機場。控制機場後,主力向衡山(圓山)指揮部出擊(距離不超過3000米),監控受我打擊從衡山(圓山)外逃之敵,並向我臨空航空兵指示臨機打擊目標;一部兵力順勢控制高速圓山交流道(不足1000米),切斷台北北部的東西交通,引導我登陸兵主力分赴台北地區各個攻擊目標。
第六是心理(含法律、輿論)戰。火力硬殺傷和心理軟殺傷相結合,在硬殺傷的打擊和威懾下,利用台軍脆弱的心理狀態,加強心理攻勢。發布《告台灣同胞書》和《告台軍官兵書》。通過手機、臉書和其它網絡平台,強行置換島內電視台、廣播電台播放內容,戰場傳單、喊話等,向台軍官兵指名道姓地發出勸降書。重點是作戰部隊各級指揮官和指揮部人員,曉以統一大義,指出頑抗到底的下場;戰場起義或投誠的優待,戰場立功的獎勵;明確與我聯繫的方式,脫離部隊或我打擊目標和去往收容地點的時間、路線。依據戰前修定的《統一國家法》,對經最高法院判定的犯有分裂國家罪的“台獨”頭頭,在戰爭狀態下人人當擒之,人人當誅之,並給予實施者以國家獎勵。
心理(法律、輿論)戰不僅對台軍官兵有削弱其抵抗意志的作用,而且對“台獨”頭面人物有震懾作用,對“台獨”陣營有分化瓦解作用,對統派群眾有一呼百應、鼓舞士氣作用。同時通告島內軍民,在形勢緊張時,提前離開部隊和遠離可能被我打擊的目標,免得被“犧牲”。倒要看看島內,真正拼死頑抗到底的死硬“台獨”分子能有幾個?
經過“六戰一體”聯合、持續、猛烈的打擊,“台獨”勢力還能支撐幾天?且聽下回分解:《不用三天拿下台灣》。
(來源:環球網;本文作者系原南京軍區副司令員王洪光,原標題:“六戰一體”武統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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