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務
至於周邊經常炒作的“中國航母威脅”,則多少有些違背軍事常識。解決與周邊國家的海洋爭議問題絕非中國航母今後的主要任務。
中國奉行和平解決爭端的政策,而且即便中國決策者真有心使用武力或強制手段,來解決“台獨”問題,或者與日本及部分東南亞國家的海洋爭端,航母也非主要作戰平台。
要知道,隨著中國軍事現代化的全面推進,中國政策選項已越來越多。當前,中國空軍和海軍航空兵裝備的主戰飛機是以殲10、殲11、蘇27、蘇30等組成的三代機群,以及殲20領銜的四代機群,作戰半徑都在1500公里左右甚至以上。
現在已不是短腿的殲6與殲7領銜的時代,無論是釣魚島,還是南沙群島,均在中國陸基戰鬥機的有效半徑之內。今後隨著中國四代機和五代機的大量服役,在東海及南海維持優勢制空權更不在話下。
導彈方面,中國對周邊國家形成壓倒性優勢,中國岸基巡航導彈、近中程彈道導彈可以通過對特定海域的飽和攻擊嚇阻對手。
另外,在水面艦艇方面,已開始大批量生產的052D型驅逐艦和055型萬噸級新型驅逐艦,具有強大的海上綜合作戰能力,特別是其區域防空系統被譽為中國版的“宙斯盾”。中國武器庫擁有如此多的選擇,何須勞煩航母?
其實,近海作戰非航母所長,用其解決海洋爭端效價比過低。航母是遠洋行動的主要平台和利器,而在東海、南海這樣的近海,受制於空間的限制,航母的作戰效能難以得到有效發揮。相對於中國和對手龐大的陸基戰鬥機群,航母搭載的幾十架艦載機所能發揮的作用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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