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根據國際法相關規定,公海上船舶的管轄權歸其船籍所在國。因此此次派遣到中東的自衛隊只能在保護日本籍船只時使用武器。當遇到有日本人乘坐的外國籍船只遇險時則不能使用武器,只能採取強光照射、高音喊話等警告措施。而日本國土交通省的數據顯示,日本國內所有海運公司的相關船舶中,日本籍船只僅占總數的10.5%。不少日本媒體質疑派遣自衛隊保護日本船舶的實際效果。
在日本國內,派遣自衛隊還引發花費過高、有違憲法等爭議,反對之聲不少。共同社14日至15日在全國範圍實施的一項民調顯示,51.5%的受訪者反對向中東派遣自衛隊,遠多於贊成的33.7%。一些在野黨也在不斷質疑政府派遣自衛隊之舉。日媒認為,在明年1月開始的例行國會上,這肯定會成為主要議題之一。
在外交方面,儘管日本政府採取單獨派遣的方式以避免刺激伊朗,但日方將與美國的“護航聯盟”共享自衛隊獨立獲得的信息,還將向美海軍派遣自衛隊聯絡官。有分析指出,這表明日本雖未參加“護航聯盟”,但仍與“護航聯盟”走得很近,伊朗國內質疑日本的聲音正在不斷增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