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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德發。(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7月21日電/美國國防部安全合作局(DSCA)日前發布對台軍售總額為6.2億美元(約新台幣182億元)的愛國者三型飛彈(PAC-3)延壽案,但這項軍售防空飛彈指揮部未遵守軍購程序,竟啟動對美要價書(LOR)程序,在未經“國防部”高層控管下,成為“烏龍軍購”。“國防部”今日表示,空軍已檢討原防空飛彈指揮部指揮官、現任空軍副司令范大維等將領,將依相關疏責進行懲處。
“國防部”今天召開例行記者會,空軍司令參謀長黃志偉中將答覆愛三重鑑測案疏失表示,本案經清查的確是防空飛彈指揮部直接將發文給駐美軍事代表團,駐美軍事代表團就直接啟動這個案子。因為防空飛彈指揮部認為這是後續採購的案子,而不是新的軍購案,認為不需要向上呈核,沒有注意到應按軍方年度作業維持費規定。
綜合台媒報道,黃志偉表示,愛國者飛彈購案並非延壽案,確實是屬於“作業維持費”。因為是飛彈採購進來後,根據技令有維保與定期更換件的需求,並不是新增案,也不是延壽案,因為採購快滿10年,保養期限快到了,必須要作的鑑測與定期更換零件,在程序上,防空飛彈指揮部違反“國防部”年度作業維持費編列作業綱要計劃裡。
黃志偉強調,美方已就此案進行國會公告程序,即使美方已公告、後續作業美軍也同意提供相關服務,但是台軍方仍需將預算送到“立法院”審議,一定在“立法院”審議後,獲得預算後,才會通知台灣駐美軍事代表處,與美方簽署發價書,此案才會開始執行。
針對疏失究責,黃志偉表示,已檢討原防空飛彈指揮部指揮官、現任空軍副司令范大維等將領,懲處作業還在進行,日後會再向社會大眾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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