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3日電/1月26日,俄美兩國簽署協議,決定將《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有效期延長5年。目前,該條約是美俄共同簽署的唯一有效的核軍控條約。那麼,《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的簽署對於俄美雙方的核戰略全局有何影響?
歷史博弈,鬥而不破的危險平衡
多年來,美俄在簽署削減核武器條約的框架下,博弈和紛爭不斷。二戰末期,"曼哈頓計劃"的成功實施使得美國領先蘇聯擁有了第一顆核彈。冷戰前夕,由於核武實力的不對等,占據優勢地位的美前總統艾森豪威爾圍繞核武器為中心制定了“大規模報復”核戰略,核武競爭由此展開。雙方都將核武器數量視為冷戰爭霸的重要力量體現之一,並先後研發部署了數量龐大、效能強勁的核武打擊平台。
在冷戰高峰期間,美俄雙方不斷豐富自身路基、海基、空基核打擊力量,步入了“相互確保摧毀”戰略階段。至20世紀80年代,俄美雙方核武庫維持在一個遠超己方戰略需求的數目,但因此帶來了龐大的政治與經濟雙重壓力,調整核戰略的迫切需求勢在必行。
里根政府率先展開一系列核戰略變革。不再奉行以往依憑大量核武進行威懾的“老式”戰略,而是以確保美國生存與安全為中心目的,逐步建立攻防兼備的核戰略力量體系和天戰反擊體系。蘇聯領導人戈爾巴喬夫也將蘇聯核戰略調整為絕對防禦性質的核戰略。至此而後,核武器的應用逐漸同雙方的威懾戰略接軌,核武器的研發部署也逐漸顯得更加穩定,單純追逐殺傷力與數量的核武思維被美俄摒棄。
1987年12月,美國前總統里根與蘇聯領導人戈爾巴喬夫在這樣的大環境下簽署了《中導條約》。條約規定兩國不再保有、生產或試驗射程在500公里至5500公里的陸基巡航導彈和彈道導彈。90代初,美俄雙方也直接或通過聯合國決議間接簽署了一系列核限制條約。
這一系列條約與協定的達成,為雙方日後進一步關於核力量控制進行磋商奠定了基礎。在經歷長期的談判後,美俄於2010年在捷克共和國首都布拉格簽署《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至此,雙方在核戰略上的平衡局面徹底在歐洲與中東形成。
力量博弈,《中導條約》破裂,美俄劍拔弩張
《中導條約》的成功簽署,從根本上緩解了世界兩大軍事強國的核對峙。儘管該條約對冷戰時期美蘇的整體核武庫限製作用有限。尤其是完全沒有約束海基、空基導彈與遠程洲際彈道導彈。然而隨著中程彈道導彈與陸基巡航導彈的銷毀,《中導條約》卻恰如一個及時的“減壓閥”,緩和了美蘇雙方的核對峙緊張氛圍、提高了雙方展開全球性大規模核戰爭的門檻、提升了雙方進一步就核武問題進行磋商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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