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30日電/新華網報道,中國籃協29日對CBA第18輪四川隊與東莞隊比賽中的衝突事件做出處罰,其中東莞隊的李慕豪因為故意肘擊對手被通報批評並被罰禁賽5場。
當場比賽進行到第三節8分55秒時,四川隊外援菲巴在一次帶球突破中和東莞隊的李慕豪糾纏在一起。為了取得對球的控制權,李慕豪有甩臂的動作,菲巴雖沒有被對方的手臂打到但也被挑起了怒火,不示弱地推搡了李慕豪,而後者立馬對著菲巴的下巴掄起一肘將其打倒在地。
李慕豪的暴力動作隨後引起了雙方隊員的衝突,最終裁判將主要肇事人李慕豪、東莞外援格林、四川外援哈達迪和懷特全部驅逐出場。
對於這次衝突事件,籃協根據《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紀律處罰規定》第二章第七條之規定,給予東莞隊李慕豪通報批評、停賽5場的處罰(第十九輪至二十三輪),同時四川隊外援懷特被通報批評、停賽1場的處罰(第十九輪)。此外,東莞和四川兩隊分別被罰10萬元人民幣和2萬元人民幣。
籃協在處罰決定中態度強硬地表示:“2013-2014賽季CBA聯賽常規賽賽程過半,比賽緊張激烈,但在球場上,隊員相互挑釁、鬥氣、報復的動作,過分揮肘和快速移動到騰空隊員身下造成接觸的危險傷人動作屢有發生(如廣東宏遠與東莞新世紀等比賽),個別場次還有愈演愈烈之勢,人為地中斷比賽。這種狀態的出現和發展嚴重影響著我們CBA聯賽的賽事質量,不利於我們聯賽的健康發展,是和我們提倡的清潔比賽、淨化賽場的主題精神相違背的。”
雖然東莞和四川隊在場上引發了衝突,但當晚的球迷並未捲入其中引起騷亂,對此籃協對成都賽區組委會及其各方面工作人員提出表揚,對其當時積極引導球迷保持冷靜,維護賽場良好秩序,及時恢復比賽的努力給予了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