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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志勝:堅決抵制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行徑
http://www.CRNTT.com   2020-05-30 10:36:29


  中評社北京5月30日電/據新華社報道,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姚志勝29日在《反分裂國家法》實施15周年座談會上發言。全文如下:

  我很榮幸作為反“獨”促統組織的代表,參加《反分裂國家法》實施15周年座談會。我就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踐行《反分裂國家法》匯報一下自己的體會。

  一、《反分裂國家法》的法治實踐成果豐碩而厚重

  《反分裂國家法》是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國之重器。這部法律出台前,民進黨當局和“台獨”分裂勢力妄圖通過“公民投票”、“憲政改造”等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兩岸關係一度到了十分危險的境地。《反分裂國家法》明確規定,“‘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這一強制性的法律規定對“台獨”及其幕後勢力形成了強大威懾,斷絕了台灣走向“獨立”的任何可能。自《反分裂國家法》公布之後,“台獨”勢力不論怎麼耍計謀、變花樣,都不敢踩“法理台獨”、“制憲建國”的紅線。外部勢力干涉台灣的行徑也得到了有效反制。

  《反分裂國家法》在給“台獨”分裂行徑劃下紅線的同時,為祖國和平統一大業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規劃了廣闊空間和前景。自《反分裂國家法》公布之後,兩岸交流合作日益廣泛,相互往來日益密切。特別是中共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中共中央堅強領導下,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取得重要成果,實現兩岸領導人歷史性會晤,妥善應對台海局勢變化,促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推動國際社會一個中國格局更為穩固,為祖國和平統一奠定了更為堅實的基礎。

  15年來的法治實踐雄辯地證明,《反分裂國家法》絕不是像“台獨”及其背後國際反華勢力所污蔑的“對台宣戰法”,也不是像一些台灣同胞所擔憂的“制裁台胞法”,而是一部維護台海和平之法、推動兩岸發展之法、造福骨肉同胞之法。

  二、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對台工作重要論述,踐行《反分裂國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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