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CADIZ要求所有民用與軍用的飛機都必須向中國報備身份與位置,並對他們進行控制,此舉中亦蘊含了對於韓國的威脅,所以,擴大KADIZ是對此威脅的回應。關鍵的是,CADIZ中包含了離於島。而根據國際海洋法,一般來說,一個國家不能將超越該國領海範圍12海里外的暗礁視作該國領土,但中國卻堅稱離於島是在其專屬經濟區內的。美國副總統拜登也於4日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舉行了會晤,希望能說服習不要在CADIZ上過於咄咄逼人,但結果拜登並沒能緩解正在攀升的緊張。
第二,KADIZ是於1951年在朝鮮戰爭時,在聯合國的命令下設立的。而今天,韓國需要設立一個與當前形勢,以及與未來可預見的韓國海洋安全之需要更相適應的新KADIZ。韓國已經不再是當年朝鮮戰爭中那個羸弱貧窮的國家,而是一個經濟與軍事都頗具規模的中等強國,足以在亞太地區新興力量與正在衰退的力量之間,扮演一個合法的、令人信服的、具有影響的仲裁者。於11月11日至13日召開的第二屆首爾防務對話(The 2nd Seoul Defense Dialogue)就明確顯示了韓國對致力於促進亞太和平的承諾。韓國正在積極地尋求新的方式來突破“亞洲悖論”(即惠於全球經濟的發展,亞洲各國的經濟高度相互依存,但區域中的政治與安全合作卻相對滯後,嚴重累及了和平以及互利共榮的實現)。
第三個原因是合理化管理機構,令其與區域領空更相適應。鑒於中國不願意將離於島排除在CADIZ之外,所以,為了維護領土主權,韓國便修改KADIZ,令其包含離於島、以紅島與馬羅島在內。與領海之上領空相關的區域一共有三種類型:專屬經濟區、防空識別區,以及飛行情報區(Flight Information Region, FIR)。然而專屬經濟區與飛行情報區都是依據國際法或國際制機構的章程來制定的,例如《聯合國海洋公約》與國際民航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但防空識別區則不同,從根本上來講,設立防空識別區是戰時為了維護國家安全的一種自衛行為,其法律地位並不明晰。這三類區域都有助於確保船隻與飛機在一國領海、領空內的航行安全與自由。中國、日本與韓國都是《聯合國海洋公約》以及國際民航組織的成員,儘管三國的專屬經濟區有所重疊,但三國都在確保航空自由的情況下,共享商業航班飛行時刻表。而在必要時,通過緊急起飛的戰鬥機來攔截未明身份的空中目標,並和平地將它們逐出本國領空不失為一種妥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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