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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正聲廣播電臺台長李海同發表演講(中評社 孫儀威攝) |
台灣正聲廣播電台台長李海同則提出了《東海和平倡議》,提出中日兩國:一,應自我克制,不升高對立行動;二,應擱置爭議,不放棄對話溝通;三,應遵守國際法,以和平法式處理爭端;四,應尋求共識,研訂《東海行為準則》;五,應建立機制,合作發開東海資源。
李海同表示,應採取“三組雙邊對話”到“一組三邊對話”兩階段的過渡措施。“三組雙邊對話”即為兩岸之間、台日之間,中日之間分別進行對話,待這三方都兩兩談攏後,則可以坐在一起,進行三方對話。另外,他還建議,中日可以用“以對話取代對抗”,“以協商擱置爭議”的方式來探討共同合作開發東海海洋資源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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