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對“人人都享有充分的權力”的矛盾心理可以追溯到第一次政變,當時政變的對象是時任泰王拉瑪七世。軍隊和精英利用君主制為己謀利。較之北方,曼谷地區享受到了多得多的政府優待。2001年,當富商他信被選為泰國總理時,情況有所改變,而他信當選的的原因之一在於他投入了大量資金來幫助農民。在他信被罷黜後,其妹英拉當選了總理。但在幾周之前,泰國憲法法院也下令英拉下台。
他信王朝可能是靠購買選票來贏得權力的,但現在大量的窮人已經嘗到了選舉力量的甜頭,並不願意就此放棄。他們並不是精英眼中的“被騙的人”,而是在挑戰傳統家長式統治的公民,他們平等的公民身份認同已經覺醒了。不像過去的數十年那樣,現在他們完全可以參與到政治話語當中了。
但在泰國的動亂中,無論哪一方都還沒有用合理的方式去同對方接洽,來解決雙方之間的分歧,並為共同利益尋求共識。雙方只是想從國家那裡謀求一己私利,而沒有意識到民主是需要聆聽他人的意見,並在公眾行動上達成一致的。
“公民(citizen)”的概念更多地是來自對他人需求的自制,而不是對權力的競爭。它在個體和公共利益之間追求平衡。而“公民身份(citizenship)”則是由很多原則來驅動的,包括對民主程序的尊重,而不是靠物質需求來驅動。
泰國的朋友們應該讓它意識到,政變與選舉的循環必須終結。所有的泰國人都應該被當做公民對待——同時他們也應該像公民那樣來規範自己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