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9日電/昨日,解放軍報報道稱,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日前聯合頒發《軍隊重點領域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細則》,規定自12月1日起在全軍和武警部隊施行。
解放軍報披露,《細則》綜合運用教育、制度、監督、懲治等方法手段,抓住重點領域權力運行關鍵環節,梳理問題隱患,細化思路舉措,明確目標要求,對軍隊人事管理、財經管理、工程建設、油料管理、物資和裝備採購、醫療衛生、房地產管理、招(接)待服務中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作出規範,為各級開展重點領域預防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細則》對容易發生職務犯罪的44個高風險環節、需要防範的130餘個突出問題逐一細化展開,明確防範措施,著力消除職務犯罪滋生因素。
解放軍報配發評論強調,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刻反思和汲取徐才厚、谷俊山 等案件的教訓,充分認清手中的權力姓“公”不姓“私”,明確權力界限,把握用權風險,牢牢守住為官從政不可逾越的底線,做到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確保權力廉潔運行。
■ 解讀
“堵上貪腐問題的制度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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