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期對斯諾登的評價是建立在一個基礎上的,這個基礎就是我相信斯諾登所曝光的事情並不新鮮。難道國會議員們不知道這些情報,這些情報也從來沒有被洩露過麼?雖然我的這種想法基本上正確,但當這一系列情報收集的工作被曝光出來後,其範圍之廣還是讓我目瞪口呆。媒體的不斷曝光讓我得出這樣的結論:在編輯還未看到我的專欄稿之前,美國國家安全總局已經知道我寫了什麼內容了。我也曾經表示,在斯諾登曝光的這一系列情報收集的工作中,沒有人說謊,但是後來我們知道,國家情報總監克拉珀(James Clapper)確實說謊了。今年3月,參議院聽證會問克拉珀,關於情報機構收集了“數百萬或數億美國人的任何形式的數據”的新聞是否是完全是假的,克拉珀回答道,“是的,它是假的”。而事實上,他說謊了。
一般來說,我會傾向於用這樣的句式來作出自己的評價,比如,我可以說“斯諾登的確做了一些正確的事,但是他帶來的傷害更大”。但是問題就是,這個說法我並不能確定。我能確定的是,他引起了一場很有價值的辯論。我也相信隨著時間逝去,政府的權利將被濫用,斯諾登將被正式稱為“告密者”。
所以,對於斯諾登應該得到怎樣的對待,我很茫然。他確實觸犯了法律,但他在處理信息時非常小心,他並不能預測曝光這些信息所帶來的全部結果。但無論如何,政府不可能允許任何人隨意決定什麼信息可以被洩露,什麼不可以。所以,就我自己而言,我覺得斯諾登有些像約翰•布朗(編者注:布朗被稱作“19世紀美國最具爭議性的人”不像大多數北方人認為應該通過和平手段來解決奴隸制廢存問題,約翰•布朗認為應該採取暴力行動。後來,他被指控叛變,謀殺5名支持奴隸制度的南方人,最後被絞死。),他因為不滿奴隸制度的不人道,從而觸犯法律,想通過這種方式結束這種狀況。當然,我的比喻並不完全合適,因為約翰•布朗曾經奪取了一些人的生命,但是你還是可以找到他們的共同點。我想,斯諾登應該受到懲罰,但不該是作為一個“叛徒”而受到懲罰,在技術層面上,他做過對美國不忠的事情,但是經過一番思索,你就會發現,他其實並沒有背叛“美國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