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現在,奧巴馬卻刻意避免喚起“國家保護責任”。 當提出空中打擊的理由時,他強調在全球範圍內實施禁止化學武器生產和使用的禁令。奧巴馬上周在聖彼得堡舉行的G20峰會上強調,“如果有人公然違反這樣重要標準,國際社會麻木、僵住或不作為,那麼規範就開始瓦解。”
然而,化學武器並的禁令不是敘利亞內戰中唯一危如累卵的國際準則。雖然美國已經批准適用“國家保護責任”,但美國政府並沒有積極地將其作為打擊大規模屠殺和暴行的基本原則。面對逐漸升級的敘利亞衝突,奧巴馬政府及其助手並沒有將“國家保護責任”作為團結國際社會去幫助平民的理由。
當然,“國家保護責任”不是政府用來應付屠殺和其他大規模暴行的唯一工具。官方表示,他們在積極地阻止這種罪行,但並不一定從“國家保護責任”出發。在就任駐聯合國大使的聽證會上,薩曼莎•鮑爾被問及此事時(Samantha Power)表示,我想(國家保護責任)沒有美國的慣例或美國的政策重要。它是說,如果有其他國家的平民被政府或非政府謀殺時,我們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去關注我們能做些什麼使情況好轉。
奧巴馬政府明顯疏離“國家保護責任”的做法對動員美國人基於人道主義立場採取對敘利亞行動造成巨大挑戰。現今,僅憑“救人”很難打動眾人。
“國家保護責任”的概念始於21世紀初。在盧旺達屠殺和試圖阻止巴爾幹地區暴力行為失敗後,這個概念為了繞過其他國家因無法幹涉主權國家內政而不能對屠殺採取有效制止措施而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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