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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海軍 |
文章稱,美國之所以堅決否認在中國經濟專屬區飛行違反國際法是基於國際法的“管轄權延伸”原則:在某個國家對其領土的主張有所延伸時,如果沒有人提出反對,則延伸部份可能得到國際法認可。現在,中美撞機事件雖然時過境遷,但是引發意外發生的大環境並沒有改變。
時至今日,中美之間依然沒有解決不可預見軍事對抗的溝通渠道。而過去十多年來,中國的軍力又有了顯著的提高。簡單的說,現在這些海域上會有更多動作。雖然中國的藍水海軍仍不具備遠程離岸投送能力,但其正在迅速成長、擴大中的現代化艦隊已經引起了鄰國及美國的關切。
更複雜的是,問題還不僅限於中日兩國之間。南中國海上至少六方存在漁業及自然資源方面的利益糾紛。然而,東海上(應該指釣魚島)的爭議似乎確定為“島”的爭議。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如果被定義為“島”,那麼對其擁有主權的國家對“島”周圍的水域以及空域享有權利。相比之下,南中國海的很多爭議都是“礁石(rocks)”的爭議。目前,對“礁石”都沒有明確的定義,遑論主權國對其的權利。沖鳥礁(Okinotorishima)、日韓間獨島(韓國)/竹島(日本)都可以被歸為“礁石”之爭。
文章稱,國際法可以明确處理這些爭議,也應該被列為(解決問題)的優先選項。比如,菲律賓就與中國的南海爭議提交了聯合國國際海洋法庭,但中國拒絕參與。儘管美國兩黨在立法及行政上都呼籲《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美國也視其為國際慣例法,但至今沒有批准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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