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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法律學院中國法研究中心主辦的“一國兩制與中央對港政策走向”座談會 |
從消極的方面看,如果香港的情況變得更壞,香港政制原地踏步。那麼可能的後果嚴重:
第一,中央會支持香港警方控制可能發生的如“佔中”、“佔領立法會”之類的“亂局”。
第二,中央視具體情況,根據《基本法》行使對香港的管轄權。根據《基本法》第2條,香港的高度自治由人大授予;根據《基本法》18條,如果特區出現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人大常委可以決定香港特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政府可發佈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區實施。
第三,經濟民生方面,中央會“保住”香港,不至讓香港民不聊生,失業率高到發生騷動。
第四,投放更多資源“穩住”香港。
第五,強化中央對特首和問責官員的問責機制,強化彙報制度,要求在制定重大政策前事先研究、徵詢中央意見。
如果是後者,那麼香港的“高度自治”,一國之下的“兩制”都將前途渺茫。香港可能變成一個富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特別行政區”。
馮可強表示,如果普選能落實且新特首“領導能力強、民望高、能夠妥善處理各種關係,實行有效管制”,香港“兩制”的空間、靈活以及比重可以大一些,起碼不會縮小。
而如果普選落空,政制原地踏步,“一國”的主導和比重會增大。
因此,無論從哪種角度看,中央、香港各界都必須共同努力來落實2017年的行政長官普選及後續配套改革,讓香港的明天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