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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太詳解人大決定:願隨時同泛民溝通
http://www.CRNTT.com   2014-09-02 00:40:11


香港僑界社團聯會召開政改座談會
 
  愛國愛港有無法律界定?范太表示,參選人是不是愛國愛港,看他做過的事,說過的話,相信港人心裡有桿秤,知道選誰“穩陣”。中央亦相信港人能夠識別候選人究竟哪個愛國愛港。如果從法律上定義“愛國愛港”,標準亦在《基本法》中涉及。特首就職時需要宣誓擁護《基本法》,該法要求特首向中央政府負責,向香港特區負責。因此,雖然決議中沒有“愛國愛港”的字樣,但這層含義實際上已經包含在《基本法》中。

  人大做出的決定今後還有無修改可能?范太表示,人大此番決定的措辭是“關於香港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沒有特別指明2017年,也就是說,沒有特殊情況,不會予以變化。如果香港社會發生變化,將根據屆時的主流民意需要做出適當的變動。

  泛民會否“佔中”,甚至在立法會行使否決權?范太表示,該發生的事總會發生,“天要下雨,佢要去也由得佢。” 至於港人應不應該由得佢地損害全港市民的利益,只因為政改方案令他們不滿就造成香港的不穩定,使香港評級下降,經濟、法律走下坡路,香港市民自有判斷。

  對於坊間討論激烈的“國際標準”,范太回應,什麼叫國際標準?金融、專業有國際標準,而選舉根據每個地方的法律而來,地方的法律不同,哪來統一標準?硬要搬西方的標準,就是泰國。“紅衫軍、黃衫軍,大家都看到了”。

  范太進一步表示,標準只有好壞,沒有國際與否。符合當地的情況,能夠促進地區繁榮、穩定、發展,就是好的標準。

  對於泛民的所謂“中央背信棄義說”,范太表示,何為“背信”?中央有答應一定要有泛民的候選人嗎?至於“義”,什麼叫“義”,決定公平、公正、合乎法律標準就是“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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