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7日電/外交部7日受權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菲律賓共和國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轄權問題的立場文件》,重申中國不接受、不參與該仲裁的嚴正立場,並從法律角度全面闡述中國關於仲裁庭沒有管轄權的立場和理據。
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單方面就中菲有關南海問題提起強制仲裁。其後,菲律賓不顧中國的一再反對,執意推進仲裁程序。
立場文件指出,菲律賓提請仲裁事項的實質是南海部分島礁的領土主權問題,超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調整範圍,仲裁庭無權審理。
立場文件指出,以談判方式解決在南海的爭端是中菲兩國通過雙邊文件和《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所達成的協議,菲律賓單方面將有關爭端提交強制仲裁違反國際法。
立場文件指出,菲律賓提出的仲裁事項構成中菲兩國海域劃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而中國已根據《公約》的規定於2006年作出聲明,將涉及海域劃界等事項的爭端排除適用仲裁等強制爭端解決程序。
立場文件強調,仲裁庭對於菲律賓提起的仲裁明顯沒有管轄權;各國有權自主選擇爭端解決方式,中國不接受、不參與菲律賓提起的仲裁具有充分的國際法依據。
立場文件進一步指出,南海問題涉及多個國家,需要各方的耐心和政治智慧才能實現最終解決。有關各方應當在尊重歷史事實和國際法的基礎上,通過協商和談判妥善解決南海問題。在有關問題得到徹底解決之前,各方應當開展對話,尋求合作,維護南海的和平與穩定,不斷增信釋疑,為問題的最終解決創造條件。
立場文件最後指出,菲律賓單方面提起仲裁的做法,不會改變中國對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主權的歷史和事實,不會動搖中國維護主權和海洋權益的決心和意志,不會影響中國通過直接談判解決有關爭議以及與本地區國家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的政策和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