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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有4523公頃農地,當中常耕農地僅有729公頃,荒置嚴重。 |
中評社香港12月30日電/本地農業式微,政府昨推出新農業政策諮詢,建議運用《收回土地條例》徵收七十至八十公頃發展潛力低的私人農地,設立“農業園”及成立“農業發展持續基金”發展現代化耕作,進行商業生產支持本地農業發展。估計涉及收地面積佔本港常耕地十分之一,以最新地價計,政府需以二十一億至五十二億元作收地補償。
《星島日報》報道,食物及衞生局昨宣布推出《新農業政策:本港農業的可持續發展》諮詢文件,諮詢市民三個月,建議設立一個面積為七十至八十公頃的“農業園”,並成立農業發展持續基金,以及加強對農民支援等措施。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農業園選址的範圍內可能同時包括荒耕地和常耕地,政府須將範圍內的所有私人農地全部收回,故建議動用《收回土地條例》,按現行機制補償有關土地。
高永文又強調,選址會避開已有發展規劃及具有發展潛力的地區,可能交通亦不方便,相信地主衡量空置土地的價值與向政府交出土地的補償後,會認為交出土地的回報較高。
如以今年十月地政總署公布的收回土地特惠補償率計價,如政府需要收回全數八十公頃農地,料涉及補償介乎二十一億至五十二億元。食衞局估計,農業園投產後可為本地農業產值額外增加二億元,蔬菜產量提升四分之一。
高永文又否認以農業園接收受發展影響農戶,是為新界東北發展計劃降溫,又指農業園租期達五年,可協助農戶,亦可吸引年輕人加入農業,並希望可作示範作用,鼓勵其他荒耕地地主效法。
諮詢文件建議循四個方向推行新政策,包括探討設立農業園的可行性、考慮成立“農業持續發展基金”、加強支援農民進行產品市場推廣和建立品牌、推動與農業相關的輔助活動,如休閒農場和教育活動。
現時本港有4,523公頃農地,當中常耕農地僅有729公頃,荒耕地則高近3,800公頃。本港農地零散,農民除面對“租地難”問題,租期亦沒有保障,使他們不敢貿然投資建設,阻礙農業發展,加上新界東北等發展計劃的受影響農戶亦有復耕需要。
立法會議員胡志偉認為,農業園規模太細,根本達不到“貢獻經濟”的目標,相信政府這時推出諮詢,是為了掃除新界東北發展遇到的障礙。他認為政府應重新訂立本地農業政策,更指出只有興建大規模的農業園,並以出租農地作為政策目標,才能以“公共利益”為由,啟用《收回土地條例》將長期閒置的私人農地收回作農業發展。
經濟學家關焯照認為,發展農業效益偏低,增長最多只有百分之一至二,將同等資源投放至房屋或教育的效益會更高。
浸大生物系教授黃煥忠則稱,農業佔香港的經濟產值不高,但增加本地食品產量有助提升糧食自給能力,值得長遠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