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上,這十年來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在兩岸基本形成了三大共識。
第一,是兩岸之間的政策共識。如果兩岸之間沒有政策共識,很難想像能取得今天的成果。雙方在處理對彼此的關係上,在大政方針上存在共識,特別是自2013年6月份以來,這種共識是比較清晰的。即,兩岸主張一個中國原則、共用一個中國框架,都認同“九二共識、反對台獨”的政治基礎。
第二,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兩岸和平的制度化和持續兩岸和平,是兩岸的重要共識。無論是大陸台灣還是國際輿論,都希望兩岸能夠建構長時間的和平。馬英九先生在2011年說過,爭取台海長期和平是兩岸人民的共同願望,面對和平,沒有人可以說不。
第三,是兩岸共同利益的共識。這個共同利益包括了政治、經濟與安全。
回顧過去十年來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主要經驗有三點:
第一,理論自信和道路自信。十八大把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思想,確立為對台大政方針的重要組成部份。這對妥善處理複雜多變的兩岸關係,從總體上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歷史趨勢,推動構建兩岸關係和平方向十分重要。
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發表了重要講話,提出了“兩岸一家親、共圓中國夢”等系列新的主張與理念,豐富和發展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理論內涵。十八大以來,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在多次會見台灣貴賓時的講話,反映了黨在新的階段處理兩岸關係時的理論自信。
道路自信,同樣決定兩岸關係和平發展。2005年以來,台海兩岸已經走出了一條與歷史相連結,與現實國情相結合,具有兩岸特色的道路。這條道路的方向性和正確性已經被十年的歷史實踐所證明。去年二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會見連戰時強調,兩岸同胞共同選擇了和平發展道路,開創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這是一條維護兩岸和平、促進共同發展、走向民族復興、造福兩岸同胞的正確道路,要堅定信心,排除一切干擾,沿著這條道路,一步一個腳印走下去。
第二,堅持對台大政方針毫不動搖。2013年,習近平總書記在APEC發表主旨演講時說,中國是一個大國,絕不能在根本性問題上出現顛覆性錯誤,一旦出現就無法挽回、無法彌補。這一論斷放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上十分適合,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根本性問題上,不能有絲毫的含糊,必須堅持大政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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