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8日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18日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未能通過特區政府提出的行政長官普選法案發表談話。
新華社報道,發言人表示,6月18日,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出的行政長官普選法案進行表決。立法會70名議員中有28名議員投反對票,法案未能獲得香港基本法規定的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支持而未獲通過。這意味著2017年第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不能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而繼續沿用由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辦法。這一結果背離了香港社會主流民意,也是中央政府不願看到的。
發言人指出,普選法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廣泛諮詢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提出的,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並得到香港大多數市民的支持。但少數議員出於私利,否決普選法案,阻礙香港民主發展進程,使香港錯失了實現行政長官普選的重要機遇,他們要為此承擔歷史責任。
發言人表示,我們完全認同並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就此發表的談話,高度讚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社會各界人士長期以來為落實行政長官普選所做出的不懈努力。中央政府將繼續堅定不移地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繼續堅定不移地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繼續堅定不移地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循序漸進地發展民主並最終達至普選目標。中央政府衷心希望香港社會各界在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領導下進一步增進團結,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和諧,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