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4日電/正在此間參加全國兩會的香港、澳門特區全國人大代表受訪認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講清楚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讓社會大眾正確認識“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基礎。
澳門特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李沛霖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說:“如何看待憲法和基本法的關係,其實就是處理‘一國’和‘兩制’關係在法律上的體現。這對關係不講清楚,公眾的想法容易搖擺,各項政策的規劃、實施就會變得混亂。”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正式頒布以來,20多年間,廣大市民從學習、認識基本法,到了解、認同基本法,再到遵守、捍衛基本法,取得了比較好的進展。”他認為,在“一國兩制”的實踐過程中,總是不斷出現新情況、新問題。解決所有矛盾紛爭的關鍵在於貫徹落實好基本法,讓“一國兩制”深入人心。
“現在有些人,一說基本法就‘忘’了憲法,甚至拿著基本法條款向中央叫囂。”李沛霖說,這是典型的只談“兩制”、不談“一國”,是故意引導公眾走進法理誤區。“我把這種行為叫做對基本法的‘閹割’,必須旗幟鮮明地加以反對。”
“基本法和憲法的關係,早在基本法起草時就已經確定。總的來說,基本法是基於憲法第31條產生的,基本法不能代替憲法,兩者並非平起平坐。”曾擔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說。
在香港團下榻的北京飯店,譚惠珠主動接受媒體群訪,講解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她說,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在包括香港在內的國家領土範圍內,具有最大的權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是“母法”,基本法是“子法”,這是不容混淆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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