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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辦法律部長、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中評社 黃博寧攝) |
中評社香港6月24日電(記者 黃博寧)中聯辦法律部長、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昨日在出席一個研討會時表示,良好的管治是科學、公正、民主三個元素決定的,每個對良好管治的貢獻都是1/3,社會不斷向前發展,發展民主是政治發展和管治的普選規律,不能沒有民主,但也不能只要民主,而忽略了科學和公正。
王振民指出,發展民主是香港回歸之後繼續維持良好管治的必然要求,但絕對不是有民主就有良好的管治,從世界第三波民主浪潮可以看出,一些國家雖然有了民主,社會治理卻處在失序狀態,總體看問題比原來多,而再看香港社會,回歸之前的管治似乎也比現在更有效。
他將治理的衡量元素分成公正、科學和民主。公正指司法獨立,他認為回歸後的司法獨立水平比回歸前有大幅提升,港英時期港督對法官的任用有實質性權利,而現在則相對削弱。科學指行政科學,保證決策的合理性,很多中東、中歐國家有了民主,管治沒有變得更好,都與沒有科學行政管理關聯。他指民主與公正、科學同等重要,對良好管治都有1/3貢獻。
王振民認為,現在香港社會放大了民主的概念,其所要求的民主,實際上很大部份是人權,而實際上,對人權的需要也遠大於民主。他也指出,回歸時對原來的港督制進行修改,從《基本法》上削弱了原來行政長官的一些職能,法治又比原先獨立,客觀上施政比原來困難。另一方面,回歸19年來,特區政府和中央形成了一套互動機制,如特區政府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等,多年來有不少實踐。
最後,他對去年618否決政改,沒能先求有、后求好的邁出第一步表示遺憾,強調推進民主的決心是堅定的,但一定不可以大意,社會不能沒有民主,也不能把民主的作用放的無限大,除了民主什麼都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