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平說,愛國是有具體內容的,必須從整體上擁護憲法規定的、實行社會主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人不能抽象地“愛國”,卻具體地去否定它。如果一個中國公民只是愛祖國悠久的歷史、優秀的文化等,但不愛實行社會主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還不能說他是一個真正的愛國者。因為即使是一個外國公民也可以做到這一點。
在談到培養1997年後管理香港的人才時,鄧小平同志強調必須是“愛祖國、愛香港”的人,他首先必須愛社會主義的祖國。此外,《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年滿四十周歲,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二十年並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為什麼我們在起草基本法這個條文時要特別加上“在外國無居留權”這幾個字,這裡面有一個效忠的問題。既然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長官要對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的中央人民政府負責,他就必須效忠於社會主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對待全國性的問題上,他必須遵照憲法的規定;在處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問題時,同樣地,他也必須執行憲法的有關規定。具體來說,就是執行根據憲法第三十一條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魯平說,實際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長官必須是愛國者在基本法里有明確的規定。首先,基本法在序言中闡明國家是按照“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來處理香港問題的。它是整個基本法的核心,基本法160條每一條都體現了”一國兩制”的方針。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又明確規定行政長官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即必須擁護“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基本方針。而“一個國家”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種制度”指的是整個國家主體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和香港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兩者是一個整體,不可偏廢,而前者是主體。也就是說,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首先必須效忠於實行社會主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此同時也效忠於實行資本主義的香港特別行政區。
縱觀以上,行政長官既然要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要擁護基本法,他就必須具備能夠正確理解並正確和全面貫徹執行基本法這一基本條件。只有這樣才能做到“依法治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