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 林艷 黃博寧)3月9日上午11時,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中心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邀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張茅就商事制度改革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澳門月刊澳門新聞中心記者提問說,2015年2月28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中國廣東、福建、天津三個自貿區試行調整有關行政審批的規定。請問張局長,國家工商總局在這三個區域的商事制度改革方面有什麼新的舉措?謝謝。
張茅回答說,在上海自貿區建立的時候,工商總局經過研究,根據全國人大、國務院支持上海自貿區的法律要求,制定了工商總局支持上海自貿區發展的有關文件,主要是支持上海自貿區率先改革。因為這個自貿區實際上是擴大開放、深化改革的高地,不是政策的窪地。
在工商商事制度改革方面,在寬進嚴管等方面,上海自貿區作出了很多的試點。比如剛才我講到的,企業的隨機抽查制度,上海自貿區已經在進行,而且做得很規範,請了專業機構對企業進行隨機抽查。所以,在上海自貿區的企業,企業的信用意識大大增強。商事制度改革後,企業認繳資本不需要會計師事務所來驗資,但是上海自貿區很多企業主動請會計師驗資,以證明自己企業的信用度。
在廣東、天津、福建自貿區的建設過程中,工商總局將進一步與三省的政府加強溝通,繼續支持他們在商事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試,把一些有利於寬進嚴管、建立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措施,讓他們先行執行,總結出好的做法和經驗,在全國其他地區複制和推廣。
(後援記者 孫儀威 廖梓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