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2月17日表態指出,兩岸漁民自古以來在廈金海域傳統漁場作業,根本不存在所謂“禁止、限制水域”一說。對此,傅崐成表示,兩岸之間確實不存在任何一個書面或者口頭的正式協議來讓台灣建立自己劃定所謂的限制區域與禁止區域,這只是1993年新加坡辜汪會談後,兩岸依靠所謂的“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原則,逐步形成的一個默契。在這個默契下,台灣方面的國防部於1998年片面頒布了兩項行政命令,在台澎金馬地區劃定了所謂限制區域、禁止區域;而大陸方面的交通部也在同年發佈了另一個行政命令,要求大陸船舶不要進入台灣有駐軍島嶼的10海里之內。這裡規定的10海里台灣水域,就是和一般國際法上的12海里領海管轄水域非常接近,但是堅決否定台獨,不能被誤認為另一個國家管轄水域的非領海水域。
傅崐成指出,事實上,台灣劃定的限制區、禁止區包含了一種對大陸歧視性的立場,也就是說對於其他外國船舶、飛機進入限制區、禁止區,台灣的立場就是驅離、再驅離;但對於大陸船舶和飛機進入限制區、禁止區時,如果驅離不成,就會從驅離變成武力使用,在"必要時"可以擊毀或擊沉。這樣的強硬立場凸顯出台灣對於所謂海域的限制區、禁止區防衛安排,基本上是具有一種歧視性的安排,絕非任何對等安排,對大陸而言是相當不公平的。相反,在大陸方面交通部所公佈的行政命令中,大陸要求大陸自身的船舶不要進入台灣有駐軍島嶼的十海里以內,萬一不小心進入了,受到台灣方面的警告,就應該立即退出,如果受到攻擊就應"立刻上報",完全未提武力對抗或反擊。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大陸對於台灣片面設定的限制區、禁止區的管制措施一直是非常善意的、容忍的。這對台灣是一種充分友愛的對待,值得台灣珍惜。可惜的是,這些年來,台灣的民進黨妄自托大,對“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採取了冷嘲熱諷的否認態度。不要說大陸同胞看不過去,連台灣內部多數人民也難以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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