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經濟研究院大陸經濟研究所所長劉孟俊發言。 |
李永萍說,台灣業者尊重大陸的審批體制,但審批耗時長、不透明的性質卻對台灣文創業者來說十分沒有保障,因此,希望自貿區建立讓台灣業者可以遵循、符合產業邏輯的制度,最好能做到對內容產業進行兩岸同審。而對於那些已經過了審批的內容產業,她代表本行業稱,期待自貿區能提供單一窗口,服務台灣業者進行專利註冊以及獲取知識產權保護。
李永萍又建議,從福建自貿區從地緣因素來看,建議在對全球開放的基礎上,特重台灣。自貿區的條例由海峽兩岸來共同制定,台灣把經驗直接同福建分享。
廈門市台協會常務副會長高瑞華希望自貿區的法治環境能化繁為簡,有一些行業因體制不同,分別歸地方和中央部委管理,因此,她的公司每天都在整理法令,每一個法令涉及到的部門都得罪不得。她認為,既然自貿區要效率,就必須強化法律執行度,特別在金融談判上,應該引入獨立談判機制,建議在自貿區內立獨立法院。
金門馬祖建築師公會理事長黃正銅認為,建築師來大陸面臨認證的問題,建議平潭試驗區採用備案制,目前年輕的台灣建築師來真正來從事工作並不太容易,因此,也希望在自貿區設立一個機制對台灣建築師進行相關培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