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而言,可能的南海政策調整包括:
一是針對仲裁庭可能做出對兩岸均不利的裁決,雖然不會放棄南海太平島的主權,但可能會對仲裁結果表示尊重,並強調利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法和多邊機制解決南海爭端的立場;甚至可能通過學者、智囊團研究等方式,將仲裁中有關所謂的“南海島礁地位未定論”與“台獨”思想中的“台灣地位未定論”想結合,利用這個仲裁案來支持其“台獨”理論;
二是迎合美、日等域外大國的南海政策,強調維持南海現狀和航行自由,並可能會對大陸未來的南海維權行為加以指責;
三是加強太平島島礁建設,並以此為舞台,爭取“國際空間”和“國際認可”;
四是根據仲裁庭可能做出南沙群島中部分島礁不是“島嶼”的判決,間接放棄對南海其它島礁主權的聲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