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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內地了解香港法律服務 加強交流合作
http://www.CRNTT.com   2015-08-20 00:37:32


香港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研討會昨日在京舉行(中評社 王永雪攝)
 
  企業如何應對外地投資法律要求,如何處理境外投資,化解併購風險,如何有效保障海外投資資產,如何完善解決國際商貿糾紛,袁國強表示,這些問題有一個共同答案,就是內地企業應對國際商貿法律和解決跨境商貿爭議服務多加了解,做好“走出去”的準備。在這方面,香港的法律以解決爭議專業人士可以為內地企業提供專業乃至多元化的服務。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副會長尹宗華表示,內地與香港經濟合作不斷深化,特區政府提出的把香港建設成為亞太區國際私法及解決爭端爭議服務中心的戰略目標,為兩地法律事務的交流合作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會。

  此次研討會可進一步加快香港爭議解決的建設步伐,同時內地與香港專家通過分享經驗、取長補短,也可有力地促進內地和香港仲裁和法律服務界的合作,共同提高服務的質量和水平,完全可以實現互利共贏的發展。尹宗華還表示,商事仲裁是一種常用的爭議解決方式,具有當事人意思自治、專家判案、高效快捷、易於在境外執行等特點,因此得到了越來越多企業的歡迎。兩地進一步開展包括商事仲裁、調解在內的法律事物合作,可以更好地解決商業糾紛,維護企業的合法利益,不斷地推進市場化、法制化的營商環境建設,從而更有效地促進兩地經貿關係的深入發展。

  香港大律師工會中國業務拓展委員會主席王鳴峰對如何利用國際仲裁及調節服務有效解決跨境商貿爭議進行講解,他認為,香港作為仲裁地具有兩方面的優勢,首先,香港採用的是《聯合國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這是國際上廣泛使用的仲裁法,很多地方的投資者都比較熟悉這套制度。而且香港普通法在國際社會有很大的認受性及很高的聲譽。因此,香港作為仲裁地比較容易被雙方接受。其次,香港律師具有良好的雙語能力,既可說英文也可說中文,境外的客戶可以說英語,內地的客戶可以用中文和仲裁中心及律師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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