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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昨日在人大接受媒體聯合采訪(中評社 王永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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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經營條件上取消了對從業人員的相關限制。當前的限制條件已不能滿足台灣個體工商戶的發展需要,打開限制之後,將為台灣同胞個體工商戶的發展帶來無限想象空間。
四、繼續保持原來的做法,台灣同胞到大陸設立個體工商戶不需要辦理外資審批程序。
劉俊海表示,以上四個亮點都值得肯定,新出台的政策很接地氣,精彩繽紛。政策的調整,為台灣同胞,特別是基層民眾到大陸尋找發展機遇提供了更多商機,為兩岸經濟等領域的交流合作創造了更加廣闊的空間。
但他同時也指出,此項政策的調整還需要具體的落地措施來跟進,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會根據此次新出台政策的文件精神下一步考慮出台配套的登記管理操作辦法。但登記管理辦法不是為了管理而管理,而是為了台灣同胞服務,更好地為台灣同胞到大陸設立個體工商戶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務,立足職能促進台灣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
隨著人民幣加入SDR,大陸的經濟改革目標更為清晰,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全球化、透明化、誠信化的改革道路。對於來自台灣同胞設立的個體工商戶和大陸居民設立的個體工商戶之間的關係,劉俊海用24個字來形容,“地位平等、共同發展、公平競爭、平等互利、平等監管、平等保護”。
此外,劉俊海還分析了個體工商戶受歡迎的原因:一是效率高,二是信用度高,三是對市場需求的變動比較靈敏,能夠靈活地滿足市場需求,四是文化方面,個體工商戶能夠避免傳統企業內部人員控制的道德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