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艾又認為,ECFA的簽署為兩岸經貿交流與合作建立了制度化的協商機制,惟目前的直接效益僅來自於少數早收清單產品關稅的調降,創造的經濟效益有限。因此,兩岸應儘速化解歧見,加速完成ECFA的後續協商,而台灣方面亦應儘早完成兩岸服貿協定的立法程序,使台灣獲取推進經濟持續發展的寬廣空間。
魏艾坦言,兩岸應在ECFA的機制上推動兩岸產業合作,並制定具可行性的產業發展政策,在全球經濟佈局中尋求適當的分工與定位,以推動兩岸經貿合作和交流進入新的台階。與此同時,兩岸更應積極合作致力於協助大陸中小企業和台商傳統產業的轉型升級,以因應大陸投資環境轉變所帶來的衝擊。
在外交上,魏艾表示,拓展國際活動空間不僅有利於台灣對外經貿關係的發展,更是台灣民眾的熱切期盼。對此,他認為,大陸方面應儘可能積極推動兩岸共同參與東亞區域經濟整合,同時也應協助台灣加入國際民航組織(ICAO)及其他與民生有關的國際經濟組織,以表達積極的善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