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文件又提及,就行政長官普選的投票安排,可以考慮“得票最多者當選”,即只舉行一輪投票,獲得最多有效票者當選,無須取得過半數票;亦可以考慮“兩輪投票”,即在首輪投票中,如沒有候選人取得過半數有效票,獲得最高票的兩位候選人將進入第二輪投票,獲得有效票較多的候選人當選。而其他建議包括排序複選制或補充投票制等其他制度,不過最近熱議的“白票”並沒有被提及。
此外,文件指出,提委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程序分為“委員推薦”和“委員會提名”兩個階段,適度降低所需委員具名推薦的數目至100名;就提委會四大界別下的界別分組構成、每個界別分組的人數,及有關界別分組的選民基礎作適當調整;如行政長官人選不獲任命的重選安排,應修改現行條例,對不獲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的情況作出規定,但並沒有說具體該怎麼修改。
第二輪政改咨詢預計在3月上旬完成,港府將總結收集到的意見,於4月上旬提出2017年特首選舉產生辦法的議案,啟動政改第三部曲,交由立法會審議並表決。根據香港政改五部曲,梁振英去年7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修改2016年香港立法會選舉及2017年特首普選的報告,正式啟動香港政改首部曲。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8月31日公布有關香港特首普選的決定,完成第二部曲。如果立法會在第三部曲中通過政改方案,梁振英就會同意該議案,並交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完成政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