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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和(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3月18日電/“3·15”是中國打假日,大陸央視曝光了一大批造假售假摻假的商家、品牌。同一天,大陸官方也發起反腐的“打假”運動——明星官員、雲南省委副書記仇和被調查。
美國《僑報》3月16日載文《別給個性官員亂扣改革帽子》,文章說,仇和具體身犯何事,中紀委沒具體透露。仇和因其個性言行,一度被冠以“改革代表”、“明星官員”稱號。但仇和突然落馬,至少說明他並非名副其實的“改革家”和“政治明星”。
表面上看,仇和執政的地方都因他“舊容換新顔”。GDP飈升、政績出衆、“官不聊生”,民衆拍手稱快。這種執政方式,讓他一度成為鎂光燈的焦點。但與此同時,仇和所到之處,大搞粗放型、跨越式、壓縮化發展,則讓他連遭非議。拿昆明來講,有消息稱,仇和已透支了未來10年的財政收入;至於他的造城運動,則被批評為“對歷史文化的毀滅性打擊”。
講求平衡、追求穩健是中國官場的常態。但也導致一些官員畏首畏尾,無所作為。仇和以其特立獨行的風格,塑造了“仇和現象”,咋看都是一股新鮮血液。然而,冷靜思考,這種特立獨行背後,卻是頤指氣使、一意孤行、理想主義。表現在現實中,就是將強力、暴力、權力淩駕於法律之上,通過典型的“人治”思維治理官場和社會。
真正意義上的改革,就應該似商鞅變法、王安石變法、張居正變法那般。這種“變法”就是要通過法律制度的修改,建立新的法律框架,讓官員民衆在新的秩序下按部就班。也唯有這種“變法”才能具有延續性,保證推動社會向前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