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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認為曾鈺成的裁決是配合政府打壓激進派。(中評社 李仕奇攝) |
曾鈺成強調,已充分考慮議員的權利以及立法會的有效運作,裁決是根據《基本法》賦予主席的職權,以及立法會《議事規則》作出。他透露,政府曾經就修正案提出意見,要求他不批准所有的修正案,但由於他“不能同意政府當局對於《議事規則》第57(4)(d)條的理解”,而“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對《基本法》第74條的詮釋存在分歧”,作為主席有責任秉行立法會的觀點。
被問及是否被行政機關施壓,曾鈺成回應指,可以理解政府的想法,社會上也有很多反對“拉布”的聲音,但這些都不會對其裁決作出任何影響,他只能夠按《基本法》和《議事規則》行事。
梁國雄得悉曾鈺成會見傳媒後中途趕到並表示,曾鈺成原本通過秘書約他在昨日傍晚近七點商討處理修正案問題,但曾卻在此前就作出裁決,是沒有禮貌的行為。曾鈺成則解釋指,相約討論的不是有關裁決,而是想商量獲批的修正案是否能合併表決,以及商定審議時間。
作為民建聯代表前往協商的譚耀宗昨晚引述曾鈺成稱,將會有100個小時辯論,分8個類別,估計表決需要16小時。去年14個議員合共提出1917項修正案,經曾鈺成裁決後有1192項獲批准,辯論及表決花逾120小時,4月初辯論至6月4日才完成審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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