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兆佳又認為,從中央的政策來講,民主發展要兼顧很多準則、考慮很多方面,但部分香港人,特別是民主派,“以西方民主準則為唯一考慮,和中央的全面考慮差很遠”。他補充指,要全面實施“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正確理解中央對“一國兩制”的歷史背景和戰略目標,實施手段至為重要,因此中央有需要在關鍵時刻就“一國兩制”方針做權威性說明和解釋,目標在於化解分歧。
落實“一國兩制”要從國家角度考慮
梁愛詩表示,“一國兩制”設立的目的不單是為了香港的繁榮穩定,也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因此“一國兩制”落實“不能只看著頭上的一片天空,還要從整個國家的角度,甚至從國際局面去考慮”。她認為,在殖民地的統治下,有些人缺乏國家觀念,回歸後未曾接受歷史的轉折,未對國家民族有足夠的認同,確立國民的身份。
“只要嚴格遵守基本法的全部條文,穩健的基本法和靈活的普通法結合,可以讓香港的法律制度往前發展。”梁愛詩認為,有些人故意排斥原來制度裡沒有的事情,例如人大常委會法律解釋權,覺得要這樣做才能保證原有制度不變,“其實制度差異已經在基本法起草時照顧到,並不構成基本法落實的障礙”。她又稱,為了兩制,香港社會更應該謙遜地認識中國法律,以便好好了解《基本法》。
梁愛詩表示,過渡時期宣傳《基本法》往往強調其穩定性,令有些人未能好好研究原來制度如何向前行,隨著時間過去希望能夠更好掌握《基本法》,未完善的地方可以漸漸糾正,“但《基本法》宣傳不足,令有些人故意扭曲《基本法》意義,破壞‘一國兩制’,引起市民對基本法的遺忘,因此在宣傳方面要加強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