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鼓勵策略聯盟,減少產業內部競爭
熊俊莉表示,大陸的半導體產業經快速發展,已具有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但總體看,與高通、英特爾等國際龍頭廠商相比中國公司實力差距較大,因此競爭主要集中於低端及中下游,這使台韓半導體廠商感到較大壓力。
業務上的高度重合會使兩岸企業競爭性加劇,爭搶客戶或壓價競爭等對兩岸整體產業利益而言是不利的。出於企業經營競爭壓力,當前台灣島內出現不少要求大陸給台灣產業“留出空間”、兩岸“合理”布局的聲音,言下之意是大陸不要發展台灣已有的產業,保持台灣廠商當前對大陸的上游優勢。
大陸雖然在“一家親”理念下願意表示善意,但客觀看這對兩岸產業發展長遠並不有利。首先,從市場面看,“化地而治”難以落實,無論從區域還是產業領域製造界限都較難。更重要的是,以台灣的經濟規模和產業發展潛力,若不與大陸合作,很難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主要是對日韓)占據長期優勢,大陸若退出最後可能造成兩岸關鍵產業都被國外大廠掌控。
四、協調和完善兩岸知識產權保護機制
熊俊莉認為,兩岸半導體產業合作應將知識產權制度對接和完善保護機制賦予更重要地位。首先,知識產權逐漸成為廠商的核心競爭力。其次,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影響廠商的投資意願。“只要有資金即可輕鬆實現量產”的做法,使投入龐大技術力量及費用開發出來的半導體技術發生了“廉價”轉移。一方面,形成不重視知識產權和技術經驗保護的氛圍,但更嚴重的是,廠商由於技術取得的過於容易和“廉價”,將對這種以資金購買技術的方式形成依賴,不願在研發領域投入時間和資金,不利於創新和技術獨立。
五、鼓勵研發和人才合作,共同掌握新的國際規則
兩岸產業合作應以共建標準,引領國際產業技術發展方向為高級目標,落到實處就是大力促進研發和高級技術人員交流合作,就產業發展方向(技術、標準)進行共同的頂層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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