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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梁振英(中評社 鄧冠英攝) |
其五,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不變。李飛認為,據香港特首提交的報告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聽取的意見,香港社會普遍認同目前應集中精神處理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問題。
《決定》公佈之後,泛民人士立即集會示威,宣佈開啟抗爭,亦有中間派學者認為《決定》規定嚴格,偏向保守。李飛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正確貫徹落實香港《基本法》負有憲制責任,而本次決定大部分內容涉及正確理解和執行《基本法》規定的問題,此外,人大常委會只能在本階段對香港政改行使“決定權”,因此,必須在此階段對普選辦法核心問題作出規定。李飛還指出,自起草《基本法》開始,香港社會對普選辦法的關鍵問題上一直難以達成共識,若不對爭議大的核心問題予以明確,糾正明顯偏離《基本法》的認識,香港將陷入無休止的爭執,無法實現2017年普選。
簡介會設問答環節,由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主持。現場共抽出12位人士,其中9位的問題獲機會宣讀。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迺強首位獲抽中,他提問,選舉制度是否對市民的被選舉權造成不合理限制。李飛回應指出,由香港過往特首及立法會選舉經驗可知,現存體制並無“不合理限制”,至於《決定》中所定將來普選的框架,對所有候選人均有效,不同個體因能力不同而產生不同結果。
工聯會會長林淑儀提問亦被抽中,她則關心若政改原地踏步,立法會普選是否有時間表。李飛表示,香港制度設計為行政主導,要先觀察特首普選的效果,才能商議普選立法會議員,因此,若行政長官普選被推遲,立法會普選亦須延後。
民建聯議員葛珮帆提問,若政改原地踏步,為2017年制定的框架是否適用於2022年。李飛指出,若拉倒之後再重啟政改,亦要按照“實際情況”及“循序漸進”原則,且看屆時反對派能否冷靜反思,不再耽誤普選。
之後,李飛還回應提問者關於提委會組成,特首候選人人數及本地立法討論空間等問題,重申《決定》的考慮。談及本地立法討論空間時,李飛指出,人大常委會決議是框架,只規定不可缺少及不可逾越的因素,提委會四大界別之中的組別如何產生,提委會成員任期,如何提名候選人,提委會成員投票數目等,應可在本地立法時再討論。公民黨主席余若薇亦提問,指中央不信任港人。李飛表示,香港回歸不久便能討論落實普選,已顯示中央對港人的信任。
李飛表示,中國政府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以及由此帶來的“全面管治權”是無法逆轉的,希望持有不切實際想法的人改變立場,加入愛國愛港陣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