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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組討論現場,台上為兩位召集人,胡凌煒(左)以及來自台灣的環球科技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所長謝敏捷 |
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院副教授陳星認為,兩岸在和平的狀態下,簽訂和平協議的目的是消除兩岸關係的不確定性,增加兩岸行為的可預測性。
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院教授李振廣則指出,兩岸關係制度化面臨很多挑戰,其中有台灣內部的內耗,國民兩黨內耗,國民黨內部爭拗等,此外還面臨島內經濟分配不公的問題,而福建省社科院現代台灣研究所副所長郭健青認為,兩岸經濟關係密切,但島內的經濟利益分配還須看執政黨的能力。密切經濟關係之後,島內利益分配還須看執政黨能力。
福建省委黨校副教授嚴志蘭強調社會交流層面的制度化,並提出“兩岸間的社會”的概念。她認為,大陸與台灣各自有各自的社會,而兩岸間的社會正處於萌芽階段,應獲著力培養。
台灣文藻外語大學國際事務系助理教授陳玉珍表示,建立兩岸交往行為規範,對兩岸關係制度化具有重要意義。而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副院長李鵬亦以美國讓不同文化和平相處的制度平台為例指出,可以“橋接對話”為參考,保持兩岸社會各自的獨立性與主體性的同時建立溝通及對話。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協同創新中心執行主任陳孔立亦據此指出,要研究“橋接平台”上的兩岸制度是什麼關係,是並存,競爭,還是整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