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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一個月內兩度處理特權法查特首議案(中評社 鄧冠英攝) |
民建聯議員暨行政會議成員李慧琼表示,民建聯對於立法會一個月之內需兩次處理特權法感到極度失望,泛民議員並無任何新資料及新證據,只為將立法會變作公開法庭以達到“倒梁”的目的。她重申,特權法乃立法會的“尚方寶劍”,若非重大失職或公眾利益嚴重受損等情況,則不應引用,此外,根據《基本法》的設計,立法會亦非適合的憲制單位對特首進行調查,相關工作應交由終審法院進行。
李慧琼還表示,泛民欠缺表面證據,又對事件無限延伸,僅憑推論與猜測便動議引用特權法,進一步打擊港府管治威信,亦將賠上立法會的聲譽,“有疑問可以問清楚,無須動用特權法。”
泛民議員此前曾反對引用特權法全面徹查“佔中”。民建聯議員陳恆鑌指出,泛民當初反對引用特權法時聲稱,擔憂加劇社會對立,擔憂立法會變成“FBI”,以及擔憂議員充滿政治偏見與預設推論難以客觀調查等,而以上理由均適用於反對此次何秀蘭所提的議案。
經民聯議員張華峰就表示,不應事事都從陰謀論角度出發,否則,其他議員亦可懷疑,泛民選擇香港電視開台時提出相關議案,是否因收受利益為該電視台造勢。
但泛民陣營的公民黨議員梁家傑就表示,港府針對佔領事件多次強調“法治”,特首應藉此事件接受調查,彰顯法治,否則,民眾“條氣唔順(心中不忿)”。毛孟靜則揚言此事將“沒完沒了”,並聲稱或會尋求彈劾特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