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月19日電/悠關兩岸飛航安全的海峽兩岸民航飛航安全與適航合作協議去年底剛生效,適逢台灣選舉,工作小組至今未成立,協議未來何時執行,“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表示,無法掌握。
中央社報道,適航協議簽署後,海峽交流基金會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授權下與中國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去年12月30日互相完成生效通知,雙方認定協議自去年12月31日生效。
適航協議主要是讓雙方航空公司可依協議委託對方維修機構執行航機維修簽放作業,有助降低航空公司營運作業成本、提升競爭力及飛航安全性,更可減少因機械因素致班機延誤,可降低可能存在的飛航風險,確保生命安全。
不過,適航協議牽涉雙方主管機關要到彼此維修廠檢查並發證,去年雙方達共識,由雙方民航局成立專業工作小組,建立常態性平台。
民航局說,因逢台灣選舉,工作小組之成立,對岸一直無回應,民航局會持續聯繫,工作小組何時能成立,適航協議未來何時執行,都無法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