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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要求卸任官員赴大陸期限應該要一致性討論。(取自蘇巧慧臉書) |
中評社台北9月12日電(記者 黃筱筠)民進黨“立委”最近頻頻質疑,卸任官員赴中國大陸的卸任限制過短。民進黨“立委”蘇巧慧、吳思瑤、何欣純等人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卸任台北故宮院長才3個月的院長馮明珠,就接受擔任北京故宮的顧問,他們要求“行政院”即刻啟動調查,同時也跟“監察院”舉發,要求“監察院”主動介入調查,如果違法屬實,應馬上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
蘇巧慧說,馮明珠在卸任前違反行政程序法第32條的迴避原則,自行縮短赴中管制期限,卸任後不到四個月,又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規定,接受中國北京故宮聘任為顧問。面對民眾及媒體質疑,馮前院長竟說“台灣社會不可理喻”,她想反問馮前院長,不可理喻的到底是誰?
她認為,除了馮明珠應勇於認錯,知所進退,回台接受調查外,“行政院”應立即就卸任官員赴中任職一事展開全面性的徹查,防止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
“立委”段宜康也在臉書上揭露,前“調查局”副局長吳莉貞2015年7月16日退休。如果依原來的規定,應管制到2018年7月15日。但是,吳副局長在2015年5月要求“調查局”祕書室提檢討相關規定。2015年5月19日,祕書室就發文給人事室,更正管制人員名冊,認定吳莉貞升任副局長後,掌管的業務就不涉國家機密了。
段宜康說,吳莉貞的長官、局長汪忠一離職後,被管制3年;吳莉貞的屬下、主秘徐志賢也得管制3年。但因吳副局長下令改了名單,她自己只被管制到2015年8月19日。她退休後34天就解除管制,她就去了中國。
“立委”吳思瑤表示,馮明珠違法非常明確,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第6條 ,她更可能違反現在討論中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及第90條等,都有觸法之虞,如果這些都不叫違法?什麼叫做違法!
吳思瑤表示,馮明珠說故宮沒有機密,但馮來“立院”備詢時,都有討論到故宮的機密造冊,這不叫機密,什麼叫做機密?他們討論過故宮如果遭逢戰亂、天災人禍,國寶運送保護處置程序,這些都是國家級機密,一旦退任就把機密不當成機密,這是他們擔憂的地方。
他們要求故宮硬起來,依陸委會做出的決議,即刻撤銷馮赴中,故宮啟動全面的行政調查。“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也全力支持“立委”李俊俋提案,針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所有各個部會自行認定的赴中期限,都應由“行政院”做一致性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