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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勇。(中評社 吳政峯攝) |
中評社台北3月13日電(記者 吳政峯)蔡英文在二二八七十週年紀念日發表談話表示,將《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列為優先法案,希望“立法院”本會期完成三讀。“行政院”今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報,發言人徐國勇13日下午表示,確認促轉會委員共7人為二級機關,相 於部會。條例含蓋1945年台灣光復到1992年解除戒嚴。至於美麗島事件承審法官,是否可續任法官等相關問題,下次開會將“再研議”。
為實踐轉型正義與政治承諾,蔡政府力推民進黨版《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在“立法院”本會期過關。徐國勇表示,促轉條例草案目前已準備完成二讀與三讀程序。
徐國勇說,促轉條例草案是一個框架式的立法,但涉及許多轉型正義的大議題,關於國民黨產議題,由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已經在運行中,經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討論,黨產會與促轉委員會將各自獨立執行運作。
有關該條例規範期間,徐國勇說,從民國34年10月5日,國民黨政府來到台灣以後的統治開始,一直到民國81年11月16日,完成全面解嚴的時候。台灣本島的解嚴在民國76年,但外島的金門、馬祖,以及東海與南海的相關島嶼,是在民國81年11月16日開始解嚴。
徐國勇說,對於促轉委員會的組成,草案規劃是9人,今天會議要改為7人。由於黨產會已在運作,所以促轉會委員改為7人。促轉會是二級機關,相當於部會,主任委員是特任官,2名副主任委員比照簡任14職等政務官,均為專任。當然委員有3人。
徐國勇說,1名主委、1名副主委,2名專任委員的任命,需經過“立法院”同意。在3名當然委員部分,由“法務部長”、“文化部長”,以及“國史館”長擔任。是否由次長級官員擔任?還需要“再研議”。因為若部長繁忙開會,可由次長代理。
徐國勇說,促轉會委員不得參加政黨活動。“法務部長”與“國史館”長本身就不得參加政黨活動,至於“文化部長”是否也不得參加政黨活動?有“立委”認為,“文化部長”擔任促轉會委員,不應參加政黨活動。若由“文化部次長”擔任促轉會的委員,可參加政黨活動。這部分還需要“再研議”。
徐國勇說,促轉會是二級獨立機關“立法委員”與“監察委員”不得兼任委員。
徐國勇也說,因為政治檔案定義範圍很難界定,是否限定人權議題,才屬於政治檔案?與會人士有共識要訂立《政治檔案法》。民國34年10月5日,國民黨政權到了台灣,國民黨的黨史就是威權統治時代的國史之一部分。所以政治檔案與國民黨黨史,也會有一些牽連。政治檔案的定義文字是什麼?這部分還需要“再研議”。
徐國勇說,司法部份,對於司法迫害案件,有民眾未經審判,而遭指控是匪諜,最後被關或被槍斃,相關案件如何重啟訴訟打官司?有無律師協助受害者家屬打官司?或不必打官司,由政府恢復名譽?經過這麼多年,要重新啟動訴訟程序,促轉會是否幫助家屬進行訴訟?相關問題可能需要另外訂立法律或辦法處理。這部分還需要“再研議”。
徐國勇強調,有關促轉條例相關問題,包括司法不公等案件的平反,以及美麗島事件承審法官,是否可以續任法官?下次行政立法協調會議,也將再作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