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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兩岸探親資格新制上路,首日就有台南陸配遞件申請。(中評社 趙家麟攝) |
中評社台南8月1日電(記者 趙家麟)陸客來台自由行8月1日喊卡,“內政部”依據新修法令推出新措施。包括陸配申請親屬來台探親資格,一日起放寬至三親等內血親之“配偶”;但入台醫美健檢的入境證件有限期從本來的6個月,縮短為3個月。
出身民進黨賴系的“內政部次長”陳宗彥1日上午抵移民署台南服務站了解新制上路首日申辦情形,由於大陸剛宣布1日起陸客赴台自由行喊卡,陳宗彥特別拿來對比,強調放寬陸配申請親屬來台探親,是對人權、親權的重視。
陳宗彥表示,放寬大陸配偶申請親屬來台探親,是在“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完成修訂後就決定8月1日起實施,決定的時間很早,與大陸限縮赴台自由行同一天,是時間上的巧合。
但新修訂辨法,有鬆,也有緊,陳宗彥表示,此次修法,同步針對申請大陸人士來台的醫美健檢效期限縮,過去入境證件效期是6個月,考量實際的需要,現在縮短為3個月已足夠,以強化入出境管理機制。
1日上午在台南善化的移民署台南市第二服務站,就有從遼寧嫁到台灣14年的陸配寧家榮,申請胞弟與弟媳來台探親案。兩年前,寧家榮就曾提出申請,但當時“弟媳”還不符合資格;一日起的新制,將原本三親等內的血親才能來台探親,放寬為三親等內血親之“配偶”,包括大嫂、孫媳婦、姐夫、弟媳等也能赴台探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