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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大陸出版品審查行之有年 未緊縮
http://www.CRNTT.com   2018-05-11 00:28:57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5月10日電(記者 倪鴻祥)“文化部”要求出版社往後將中國大陸書籍送審才能出版,引發抨擊“箝制出版自由”。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10日下午在記者會表示,這是兩岸開放交流以來就行之有年的做法,不是新規定,政府並未緊縮大陸出版品來台,陸委會尊重並支持“文化部”的做法。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下午舉行記者會。他表示,中國大陸的出版品,包括新聞紙、雜誌、圖書以及有聲出版品進入台灣來展覽、發行、銷售,應依“文化部”主管之《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台灣地區或在台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大陸許可辦法)之規定,事先向“文化部”申請許可,這是兩岸開放交流以來就行之有年的做法,不是新規定。

  他指出,“文化部”也每年都會行文發函給業者遵守,所以政府並未緊縮大陸出版品來台,對於“文化部”發函提醒出版業者發行大陸展覽出版品確實應該要遵守相關法令的規定。

  陸委會指出,政府控管言論自由的《出版法》在1999年已經廢除,但兩岸特殊情勢,在2003年的大陸許可辦法中,又列入大陸出版品進入台灣的相關規定,要求大陸地區出版品若“宣揚共產主義或從事統戰者、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等,不可進入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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