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點認知,對蔡碧仲這種腦子裡面只有黨派鬥爭的人,確實比較難,我也無法苛責一個本來就沒有民主價值觀的人,所以講講就算了。但是,我沒想到蔡碧仲可以這樣卑劣,用含沙射影的方式來汙衊我。根據《自由時報》的報道,蔡碧仲這樣說:“大家可以去查一查包姓教授為什麼會發表這樣的言論,事實上自己也了解,他和花蓮某個政治人物有一些關係,但不便多做揣測,因為每個人都有發表意見的權利。”老實說,不要臉的人看多了,但這麼賤的,還真不多見。這段話什麼意思,“我和花蓮某個政治人物有一些關係,但不便多做揣測”,明擺著是要栽我贓。
沒關係,我想麻煩蔡碧仲‘代理縣長大人’明白說出來,我和哪個政治人物有怎樣的關係?如果你真的知道,麻煩講出來,然後看看我和“花蓮某個政治人物”是怎樣勾結的。我和花蓮縣政府唯一的關係,就是2010年4月29日,當時我還是助理教授,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的“終身學習講堂”計劃邀請(還不是花蓮縣政府辦的),到花蓮縣政府大禮堂做了一場“全球化與國家發展”的演講,有領3,200元(新台幣)演講費,外加交通補助(我還記得當天我是搭區間車從宜蘭到花蓮的),這是我唯一和花蓮縣政府扯得上關係的地方。如果蔡碧仲你還要十八扯硬扯的話,我另外可以承認我在花蓮縣政府的廁所裡面大過便,但用沒用過縣政府供應的衛生紙,我就不記得了。不知道這是不是你說的“和花蓮某個政治人物有一些關係”,因為我曾經在花蓮縣政府的廁所裡拉過一坨屎?
民進黨秘書長口中的正派縣長,不過是個含沙射影、含血噴人的卑劣小人,明知道自己道理上站不住腳,就想辦法潑人髒水。更為可惡的是,蔡碧仲這個小人還故意誤導他人去做惡意的不當連結,這種鬼蜮伎倆還真是正派啊!
蠢如鹿豕,只是笨而已,但含沙射影地含血噴人,那是人格問題。不過人格這兩個字,你蔡碧仲會寫嗎? |